互联网经济税收治理研究闭门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02-06 10:32:06作者:来源:浏览:打印
2018年1月7日,由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主办的“互联网经济税收治理研究闭门研讨会”在北京·职工之家召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等部门重要领导和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成员、特邀成员和特邀研究员等近30位行业专家应邀出席会议,并针对互联网经济的税收治理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主持了此次会议。
《互联网经济的税收治理研究》课题由阿里巴巴研究员委托,贾康首席牵头承接,课题组经过两年多的调研、讨论和研究,就互联网经济背景下的税收制度与治理形成了基本认识框架,并在不颠覆和否定现有税制大框架的前提下,提出了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引发各界就相关问题的思考和未来进一步深化研究解决之道。
会议首先由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特邀研究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中心研究员梁季对《互联网经济的税收治理研究》课题成果作简要汇报。她介绍了课题的主要框架结构和研究思路,并结合1994年税制改革的经验,提出应当站在面向未来的视角研究当下。她重点就互联网经济背景下现行税制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出路作了阐述,认为尽管销售税为主的税制更适合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征管等多方面现实原因,增值税目前已在全球大行其道。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税制,应当力求做到新经济企业和传统企业的一致对待。建议未来应当从探寻纳税人主动纳税和应用新技术进行征管入手,采取渐进式改革思路,在不改动我国增值税这一主体税种地位的同时尝试开征销售税,推行价、税分立,并将其作为地方主体税种。
随后,各位领导和行业专家围绕课题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专家们普遍认为,课题内容较为详实和丰富,做了大量和深入的研究;可考虑将“互联网经济”这一研究背景扩大到“数字经济”这一更广阔的概念下,并就制度安排和顶层设计有所侧重。
阿里巴巴研究院张凌霄研究员认为,科学技术不断创新发展,在给社会带来日新月异发展的同时,从社会治理层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在税收领域应重新思考税收的定义、税收制度要素等基本问题,找出哪些是恒久不变的,哪些是要与时俱进的方面,并大胆探索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的框架设计。
财政部税政司领导表示,数字经济时代并不意味着要推倒现有的税制架构,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来看,社会治理制度是存在一定滞后性的,从治理理念方面不可能反超。从全球主流观点来看,现有的税收治理体系并不存在大问题,但数字经济确实给现有税收体系带来了新变化和新挑战。现有的税收治理基础究竟有哪些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需要一一地去甄别和定义。目前税收征管还需要在技术应用等层面继续加强,同时也应当允许一些“法无禁止”的因素的发酵,并充分体现制度的包容性,在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同时动态改进税制。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领导表示,从国家层面来看,对税收制度不足之处应以相对稳定应对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法律完善。本课题将新经济、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的问题和国家治理、税收治理很好结合,很清晰全面地梳理了税收制度、征管方面与新经济、互联网经济发展方面的不相融合问题,并指出了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要进一步研究并深入推进的领域,这些都是推进改革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在谈到征管未来的发展时,他认为税收征管应发展成以“风险+信用”两条腿走路的模式。在将社会信用制度融入到征管改革模式再造的过程中的同时,税收征管面临信息技术发展下的信息孤岛、信息割裂、信息群体不对称等问题,各部门各自构建信息库、信息源,致使信息不能形成合力。当前税收征管面临的很多问题是现有的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所形成的,因此需要从制度供给层面给出解决方案。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张承惠在谈到互联网经济征税的意义时补充道,一是有助于加强政府治理,二是我国需要适应从投资拉动型的经济转向注重消费拉动型的经济转型,未来消费比重上升将影响税收结构,应提前做出应对,三是在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况下,税收征管体系一味延续传统模式将难以适应科技变化。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研究部巡视员魏加宁认为,利用互联网技术解决纳税便利性问题,能降低百姓对纳税的反感度,提高互联网企业和网上交易者的积极性,同时利用互联网平台公司协助税务部门征税。关于协助税务部门征税的互联网平台公司治理问题,主流的国有化和部分国有化观点都不可取,他认为可以通过现代化的税收制度、互联网企业征税制度、百姓知情权、以及通过竞争政策加强监管处罚等方式进行治理;征管上一方面利用平台公司帮助政府来征税,另一方面应防止平台公司垄断,维持适度竞争的局面。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副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及博士生导师冯俏彬认为,基于互联网为基础的新经济或数字经济最大的影响在于对传统的税收主权概念的冲击。建立在虚拟空间的互联网经济下的国家概念已经被模糊。以前征税等工作是基于国家主权在管理,而互联网经济对传统的基于地理概念的国家主权概念造成极大冲击,已表现出很多的不适应性问题。她认为从长期来看这种冲击是一种突破,基于互联网的经济模式和未来的政府治理,将与今天工业时代的特征千差万别,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科技部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主任金奕名提出渐进式的改革,应重点聚焦税收治理、特别是征管制度,同时注重税收结构的优化;在谈加强税收治理方面时提到,在互联网经济的时代和信息时代,很多地方的征税制度没有适应新变化,税收体系和征管体系应适应新时代,加强税收治理的研究已刻不容缓。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副秘书长、诺亚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官金海年在会上提到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时表示三类角色的信用安全特别重要。第一是个人,尤其隐私方面。第二是企业的信息安全,包括商业机密。第三个是国家的信息安全。回到对税收体制的探讨,他表示税收体制的本质没有颠覆,更多是技术手段的改进。重新去思考税收的本质问题,首先是财政收入或税收的根本用途;其次是公平和调节的问题,税收应当鼓励效率高的企业,还是对效率低的企业减免;最后是思考对经济影响的本质,真正好的税收应是从宏观总量上国家税收增加,从微观企业来讲税收减少,但目前税收改革面临着微观层面企业税负增加、但宏观税收减少的问题。
中国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副秘书长、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针对互联网经济税收治理政策方面提出了几点研究建议。第一,新时代背景下应把新税制安排的新制度供给问题纳入研究;第二,处理好鼓励生产的税制征管问题,即征管如何增加有效供给而不是抑制供给、一味地鼓励消费;第三,生产者少交税,应按谁赚的钱多、消费得多、占用资源多,就要多交税;第四,如何降低税收痛苦指数;第五,线上监控税收征管;第六,金融系统如能充分配合和参与税收征管,效率和偷漏税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合肥维天运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雷从实务角度谈了对互联网税收的一些看法,首先应从互联网纳税有没有动力拉动效率角度来考虑,尽快规范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税收链条。第二,如果在产业税收链条中有小微企业,如何利用互联网平台上的数据来分析和补充相关信息。他还介绍了自身经营的运输业平台面临的一些增值税征管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会议最后贾康首席做了总结发言,感谢各位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并表示将吸收会上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互联网经济的税收治理研究》课题组愿进行更深入全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