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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
李万甫:数字化与财税治理
发布时间:2020-11-06 16:23:11作者:来源:浏览:打印
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 李万甫
各位同行,与会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非常荣幸受邀参加贾康研究员领衔研究团队《财政学通论》的新书讯息发布会暨财政理论研讨会,很激动,很感谢。对我而已,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
刚刚贾院长比较系统介绍了《财政学通论》的研究初衷、研究框架和研究观点。我之前也细致学习了这本书的相关章节。可以说,贾院长无论是在做财政部财科所所长时,还是退出行政领导岗位后,一直都活跃在财税研究领域前沿。就像中国社科院高培勇副院长在演讲中所说的那样,贾院长退休后的研究精力更加充沛了,研究成果更加丰硕了。我也感觉,贾院长在财政学科前沿领域探讨的问题意识更加敏锐了。
总体上,《财政学通论》一书全面客观地反映了贾康院长近年来对中国财政改革实践、财政前沿理论的深度思考,兼具财政学教材与个人观点著作的双重性质,对指导和开展今后的财政研究、财政实践工作,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因我长期以来专注税收领域研究,借此机会,我也跟与会领导、专家学者和同仁们,围绕“数字化与财税治理”作一简单交流,主要谈两方面问题。
一是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深化财政学科创新特别是财政理论创新。刚才高培勇副院长对财政学的未来发展做了一些思考,留给我们很多想象空间。我认为,新时代财政学的本质或者财政基础理论研究,要立足改革开放实践的大地,立足新时代赋予财政的新命题。这个命题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重要论述,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某一意义来说,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完备到什么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财政基础性特别是支柱性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
贾康院长的《财政学通论》较为翔实记载了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国家财政理念、财政思想的一系列演变。当下,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财政也被顺势提到事关国家治理长治久安的高度,财政学可否创建一种“治理财政学”?“治理财政学”不拘泥于传统财政的“收、支、平、管”领域,直面一些无法回避的深层次的财政问题,立足国家治理乃至民族发展的战略层面,在吸收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改革开放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审视财政运行轨迹、发展规律和未来趋向,总结形成成熟的富有中国特色的财政理论,指导实践。或许只有这样,才真正有助于形成中国在财政领域的话语权主导权。
我认为,财政治理要发挥好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进而融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需在国家治理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发挥好不同作用。比如,政治领域,应更强调法治。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任何制度的运行,任何政策的推进,都要在法治框架下进行。离开了法治,离开了规则,离开了制度约束,都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反复强调,要把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因此,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改革,有利于使改革成果更加成熟定型。比如,经济领域,应更注重公平。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部门、不同企业、不同主体的目标是有差别的,财政主要表现为以国家为主体展开的分配活动。当前,这种活动理应更加强调公平,意味着财政制度运行过程中,要始终把公平放在第一位,这一方面我们还有更多努力空间。再比如,社会管理领域,应更多强调共治。以税收领域为例,组织完成好税收收入不是税务部门“一家之事”,需要社会各方面协同共治,共治也是治理要素当中的一项核心要求。此外,文化领域应更注重包容性,生态领域更强调可持续性。
应该说,从新时代以来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建设的伟大实践看,结合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的时代呼唤,“治理财政学”可谓正当其时,其现实要求的一大鲜明体现是要求财政治理融入“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始终注重在不同领域不同侧面体现财政的不同作用,当然税收治理也亟需与财政治理与时俱进。
二是数字化会给财税领域和国家治理层面带来哪些影响。众所周知,当前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对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都产生了影响,有些领域甚至是颠覆性影响,甚至我们原有的一些看似是真理或永恒命题的观点,现在都对其产生了某些质疑。财税领域影响尤甚,数字经济使我们对传统的价值创造理论有了一个全新的解释和理解,即数据正在成为价值创造的一个有机因素和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传统理论观点,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现在数据也能创造价值。那么,围绕数据创造的价值及其价值实现,如何在分配领域进行分配?数据创造价值的主体是谁,其占有份额如何划分?跨境跨国流动数据创造价值如何分摊?国际上,关于对数字经济课税规则的调整,正在进行争论;国内方面,数据资源以及如何分配其所创造的新的价值,是一个崭新命题。与此同时,政府公共部门集聚了大量数据资源,这些数据资源的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信息孤岛”现象仍然比较明显。如何用足用好这些含金量非常高的政府数据资源,是未来在思考国家治理命题时,不得不引起我们重点关注的一个趋势性或根本性问题。
仅就财政领域来说,财税部门占有的数据资源是非常庞大的。以我所在的税务部门为例,从之前“以票管税”转向现在“以数治税”,即依托税务机关掌握的庞大的数据资源,强化组织收入管理,强化税收征管,这是税收治理领域的重大变革。然而,税务部门的数据还只是公共部门海量信息源的一个比较小的组成部分。作为整个政府来说,数据资源更加丰富更有增值想象空间。如何利用好并使其在现实的治国理政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需要进行深入思考。不言而喻的是,数字化为加速财税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出”作用,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契机,我也会持续对其进行跟踪、关注和研究。
纵览贾康院长《财政学通论》一书,不少章节也都体现出其对数字化与财税变革的深度思考,我和贾院长也曾多次在有关数字经济税收问题研讨会上,就这一议题进行过深入交流。今天,借此机会,希望更多财税同仁一起加入这一研究领域,共同推进中国财税治理数字化现代化研究。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和浅见,谢谢大家!
(此为2020年9月13日在《财政学通论》出版信息发布会暨财政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