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气候变暖趋势加剧以及对环境造成各种危害的背景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越来越成为很多国家和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最为重要的经济手段。当前,有关“双碳”目标,国际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减碳”与“碳汇”两条主线上,旨在减少碳排放,由非化石能源取代化石能源的各种研发,正在世界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中。而旨在增加碳吸收的碳汇事业里,对实现“双碳”目标有很大贡献的海洋蓝碳,以蓝碳价值巨大成为近十年兴起的碳汇新领域。数据显示,海洋储存了地球上93%的二氧化碳,是地球上最大的活跃碳库,海洋的固碳能力相当于大气碳库的50倍、陆地碳库的20倍。因此,实现“双碳”目标要在减排的同时,创新海洋储碳的新机制,提升生态系统总体碳汇能力。
2009年,联合国各个相关组织联合发布《蓝碳:健康海洋固碳作用的评估报告》,明确指出蓝碳的固碳效果特别好。2010年国际上启动“蓝碳倡议”计划,成立碳汇政策工作组和科学工作组并发布一系列海洋碳汇报告。2013年,中国开启蓝碳工作,次年推出《中国蓝碳计划》。2017年8月,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探索建立“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认为,只有将 2030 年的地球升温控制在 1.5℃范围内,才有可能避免气候变化造成对地球不可逆转的影响。如果在不考虑碳汇的前提下,想要实现这一目标,至少在全球范围内将减排力度在现有水平上提升 5 倍,这几乎是无法实现的目标,必须辅以海洋蓝碳共同发挥作用以实现双碳目标。
为了让蓝碳机制合理地发挥作用,国际上最主流的做法是将蓝碳适度纳入国际碳交易市场。在国际组织的有力倡导下,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已经深刻认识到蓝碳在碳汇方面的作用和潜力,将蓝碳纳入 2020 年后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当中。未来我国将大力推动蓝色碳汇产业发展,创新蓝碳作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机制,可以在以下领域进行探索尝试:
构建蓝碳的监测与核算体系。前不久,深圳市大鹏新区编制了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重点筛选出红树林、盐沼泽、贝类、藻类等 7 个可交易碳汇类型及11项碳汇指标,构建了一套科学规范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为深圳乃至全国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提供了试点经验。未来可在研发蓝碳储量调查的基础上,合理设计有关蓝碳调查评估和监测体系,构建蓝碳全生命周期的价值实现途径。
构建蓝碳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制度。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蓝碳评价方法,作为蓝碳资源成本收益的计算工具;培育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机构,计算蓝碳节约气候治理成本,明晰蓝碳资源的产权归属、流转方式、收益与责任分担,设计更为科学、适用的蓝碳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制度,让蓝碳成为真正可流通的商品,实现碳汇交易。
建立规范的碳汇交易市场。制度规范是碳汇交易市场有序运转的基础,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出台统一的关于碳汇交易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框架和规则,设立碳汇交易管理部门以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建立违规惩罚制度,激发市场交易活力。
建立蓝碳投融资和收益回报机制。蓝碳投融资和收益回报机制在国外已经有一些探索尝试,在我国尚属空白,未来可以进行本土化引进改良,构建属于我国发展阶段和现实国情的蓝碳投资融资体系,基于走市场化的道路,构建蓝碳收益回报体系,基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框架,积极引入 PPP 模式以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能力,重建旨在增加碳汇的海岸带生态体系。
当前我国海洋蓝碳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制度层面的保障。其中,蓝碳的检测与核算是蓝碳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碳汇交易、蓝碳投融资和收益回报的基础,只有做好基础工作,有效发挥蓝碳的碳汇机制,才能更好地实现双碳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